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行为的通报
常财函[2015]122号
市直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局收到相关举报,反映在“湖南常德师范学校琴房钢琴设备采购(第三次)”(常财采计(2015G)0029)采购项目中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明评审专家刘慎茂在该项目评审中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复音数大于等于128”技术参数条款属于标注“★”符号的实质性响应条款,评审结论只能是“合格”或者“不合格”,而评审专家刘慎茂对参与投标的两家供应商作出了扣分处理;对另一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扣分理由不能说明具体原因。
二、查明评审专家雷正和、欧阳义怀在该项目评审中存在以下问题
雷正和、欧阳义怀均对参与投标的三家供应商各扣除了“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程度”项5分,两人拒绝财政部门调查,视为不能说明具体原因扣分。
三、违规事实及建议
刘慎茂、雷正和、欧阳义怀的行为属于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3)119号)第二十九条第(七)项“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形。上述行为对该项目的评审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我局依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3)119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刘慎茂、雷正和、欧阳义怀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同时上报省财政厅,建议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常德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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