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关于对评审专家向梅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
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时,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代理的“武陵区坪湖幼儿园室内装饰工程和环境景观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财采计[2014G]021)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在随后的评标过程中,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评审专家向梅未上交移动电话,并在评标过程中使用移动电话与外界通话且不听从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劝阻,上述事实有现场视频监控录像为证。
评审专家向梅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但对评审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及评审工作纪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本局决定:对评审专家向梅的违规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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