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交易服务费缴款流程的注意事项
因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由纸质发票改为电子发票,交易服务费缴款流程也发生了相应变化,自即日起原有交易服务费转账缴款方式停止使用。
一、现场(窗口)缴费
缴款人应携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缴款人系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财务窗口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非现场(窗口)缴费
1. 缴款人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缴款人系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尚未发放的提供中标结果公示)或合同复印件、联系人邮箱等资料发送至中心财务部邮箱(2768795592@qq.com);
2. 缴款人提交资料后及时致电中心财务部窗(0736-7256335),核对缴款信息,财务部工作人员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并发送至缴款人邮箱;
3. 缴款人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扫码缴款或转账缴款。
(1)扫码缴款: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右上方二维码,进入支付流程,即可完成缴款;
(2)转账缴款:使用网银、手机银行、柜台缴存方式缴款的,必须在“转账备注栏”完整备注“湖南非税+缴款通知单上的缴款码”(例如:湖南非税430700**************),如备注内容出错将会导致缴款失败或无法获取电子票;
(3)缴款成功后,缴款人如需电子一般缴款书,请关注“湖南财政非税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查询并下载。
联系电话:0736-7256335
附件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
附件2:交易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1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维护社会公共利 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 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 号) 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属于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包括:招标挂牌拍卖出让转让地(矿)产、建设工程的勘察、设 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代建管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 备采购、产权等交易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为地(矿)产交易(包括土地指标交易)提供进场或 网上交易服务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二)为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 理、代建管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提供进场或网上交易服务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三)产权交易服务费,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二、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特许经营权交易 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其他交易服务不得收取费用。
三、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应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使用国 家规定的票据,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4年6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此前 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同时废止。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日
附件2
承 诺 书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本人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于 年 月 日中标 项目。根据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文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本公司/本人与甲方共同约定该中标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本公司/本人支付。
公司(盖章)/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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