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民法总则》专题培训讲座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0月27日下午举办了《民法总则》专题培训讲座。
讲座上,湖南文理学院法律实践中心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资源环境专业委员会委员冯钟鸣律师从《民法总则》立法背景、意义,通过《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新旧法条的对比,对胎儿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相关权利、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调整、老人有权自主选择监护人、法人新分类、新增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虚拟财产也要分割或继承,以及见义勇为受法律保护、一般诉讼时效增至3年等八个亮点详细讲解民法总则。期间,冯律师结合具体的法律事务和工作案例带领大家围绕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使大家更加理解和深刻认识到这次立法所带来的变化。
此次专题培训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受到了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一致好评,提高了全员法律素养,增强了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提高了法律理论水平,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讯员:综合科 罗博文7256087)
冯钟鸣律师讲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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