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惩治招投标失信出实招
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是完善招投标市场、规范各方参与主体行为、发挥招投标模式优化配置功能的必然要求。当前,国内为了呼应全国工程建设大发展带来的招投标市场的兴盛,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要求,各地区在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均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探索,部分地区成效斐然。其中,福建省在这个领域的成绩引人注目,也为其省内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等方面的运行需求提供了良好环境。
福建省的招投标信用体系发展模式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总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信息公开共享与惩治失信行为、建立诚信体系齐头并进、相辅相成。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福建省招投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福建招标与采购网”2012年全年总访问量达到近1500万人次。截至今年一季度,该平台共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6.06万条、答疑6.54万条、中标公示3.02万条、中标结果2万条,并且真正做到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答疑、中标公示、中标结果等一系列内容全公开,非依法必须招标的信息鼓励公开。该负责人表示,各项信息的上网公示共享,使招投标全程的各个环节得以透明公开,有效地压缩了利益串通、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
而与此同时,福建省在惩治招投标失信行为方面,也做到与信息公开相互依托。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在《福建省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与《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依托“福建招标与采购网”这个网络媒介,福建省建立了全省违法违规档案公告平台及查询系统,将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违法违规档案,在该平台上进行集中、同步链接公告,并提供历史公告记录查询,实现了全省范围违法违规档案记录的互联互通,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全行业违法违规档案记录的互认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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