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加强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十条严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排查整治“推绕拖”歪风,进一步强化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日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十条严禁”》,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组织集中学习,予以宣布执行。
“十条严禁”内容非常具体,既加强工作纪律和廉洁建设,又强化了优质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严禁违反工作纪律,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脱岗离岗、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手机、看小说、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随意串岗、扎堆聊天;2.严禁在交易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推诿、逃避应该提供的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办事拖拉;3.严禁在交易过程中索取或收受服务对象香烟、红包、礼品礼金等任何财物和中介代理机构以评标评审费名义给予的酬劳;4.严禁以加班工作等任何理由,索取或收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工作餐、加班费等任何酬劳;5.严禁与服务对象有工作之外的任何接触,索取或收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宴请、垂钓、娱乐等任何消费;6.严禁违反保密纪律和保密规定,以任何形式透露保证金、投标单位等应当保密的信息;7.严禁故意推迟或拖延服务对象在交易中心的场地预约、信息发布、专家抽取、保证金退还等服务,索取服务对象好处;8.严禁在对评委的场内管理中走过场,在评标区入口把关不严,致使评标专家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评标区,故意错报或漏报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9.严禁在对中介代理机构的场内管理中敷衍了事,不认真进行巡查,故意错报或漏报中介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10.严禁违反值班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发现突发问题不及时上报或故意错报漏报。
为了确保“十条严禁”的贯彻执行,中心督查科、机关纪委开展不定期巡察,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者,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同时,中心将“十条严禁”的内容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两办文件精神和“十条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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