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四措并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廉洁高效运行
近年来,津市市分中心紧扣上级决策部署,遵循“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的原则,坚持善谋实干、探索创新,开创了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今年7月,津市分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优秀基层单位”。津市分中心的主要做法是:
1.构建了管办分离的组织体系。推行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交易管理体制,破除了以往管办不分、同体监督等体制性障碍。一是确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运行模式。由公管委决策重大事项,公管办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交易项目的组织服务工作。二是落实了“管办分离”的原则要求。严格落实“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交易与监管要求,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交易中心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发改、行业监管参与监督。三是做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严格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的运行模式,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集体)产权处置、国有土地(矿产)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
2.建立了规范严谨的工作流程。一是建立了规则体系。先后制定《中介代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现场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确保了项目交易每个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统一了交易流程。对进场项目实现了“九统一”:即统一进场交易、统一抽取代理机构、统一受理报名、统一发布交易信息、统一建立账户、统一代收代退保证金、统一抽取专家评委、统一组织交易活动、统一发布中标公告。三是强化了科技手段。依托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建有9个电子工作系统,开评标区实行音频视频同步录像,实现了交易行为全程信息化管理。
3.形成了廉洁高效的服务模式。一是推进项目进场限时办结制。对符合条件的进场项目,严格按工作流程当天无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市级重大项目服务卡,实行全程跟踪督办服务。二是规范监督行为。行业监管人员一律在监控室监督,严格业主代表参与评标的准入资格,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评标;引入公安经侦力量加大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非正常投标管理办法,对非正常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三是加强业务队伍建设。在单位内部实行AB岗责任制,工作人员定期轮岗锻炼,突出正风肃纪和廉政风险防范,不断强化工作人员自律意识。近年来,没有一起因单位工作人员失误而引发的投诉,没有发现一起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4.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通过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和创新,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以工程建设交易为例,在2016年完成的110个工程建设项目中,有48个项目投标企业超过10家,有16个项目投标企业超过20家,有70个项目由外地企业中标,占比达63.6%,比往年上升11.5个百分点,本地企业中标仅占1/3左右。长沙、株洲、邵阳等多地的企业来津参与投标,部分项目还吸引了省内建筑行业一级企业参与竞争,充分体现出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对市场竞争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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