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近日,津市出台《津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8个章节,共45条,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管理、项目监督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该办法明确,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造价超过1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以评审造价作为上限值进行公开招投标;不需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以评审造价作为上限值实行竞价谈判。该内容对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津市市分中心将严格按此标准受理进场交易项目,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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