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评标了,怎么还会被通报?”
“参加了评标,怎么还会被通报?”,一位评标专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台询问情况。
两个月前,该专家在应答参加评标活动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被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识别记录,在第一季度专家考核中被通报。
中心工作人员安抚了一下专家的情绪,详细地向他做了解释: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19〕963号)文件,评标专家在收到评标确认短信息后,确认参加评标活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参与评标活动,迟到或缺勤的,将根据文件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并作扣分处理,累计扣分超过一定限额,将面临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罚。
“我是因为在赶往评标集合地点过程中堵车,所以无法准时赶到。”专家补充到。
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在确认参加评标活动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准时赶到,或无法参与评标活动可在规定集合时间前90分钟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请假,中心工作人员会按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湘发改公管〔2019〕963号文件“一项目一考评”的要求,参评专家迟到15分钟以内,将个人年度考核基准分(100分)上扣除1分;迟到15-30分钟,扣5分;迟到30分钟以上,取消该项目评标资格,扣10分。
专家点了点头说到:“看来以后要提前请假,要不然又要被通报。”同时又问道:“你们这个专家的考勤是工作人员进行记录的吗?”
工作人员解释说:中心现在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智能化场地管理系统和门禁识别系统,可实现智能通知评标专家入场、智能记录专家到达时间、进入评标区时间、进入评标室时间、离开评标室时间,还具备智能记录专家评标区域内行动路径的功能。所有的数据全部由系统自动识别生成,全程留痕,不是手动记录的。相关考核信息中心会按季度汇总后送相应行政监管部门,并和监管部门联合发布考核情况通报。
评标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环节,评标专家的行为会直接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对专家的场内管理,主要是为了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避免专家面临廉洁风险。
专家认同地说到:“确实是这样,你们这个还是蛮规范的。”(作者:熊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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