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条例:土地出让应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1年7月2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43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除依法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外,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这是国家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应当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有利于深入推进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推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实现应进必进,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作用,不断提升交易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者:金贤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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