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常资中心[2018]2号
中心各科室、各中介代理服务机构:
为确保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服务有章可循,服务规范、高效、统一,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令第3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湘发改法规(2016)1010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36号)等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经中心党组研究,现将《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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