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发售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收费的通知
各招投标代理机构:
根据2019年5月9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席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全市各相关代理机构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各投标人积极配合。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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