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CDCR-2016-01024
常政办发〔2016〕36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交易项目
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清理、整合和建设,市本级及区县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低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到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逐步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项目整合工作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确保不掉项、不漏项,真正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按照国家规定,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交易。
二、整合平台资源
(一)明确整合要求。全市只保留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等8个现有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业务逐步转移至市级平台办理。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2017年1月1日起撤销,停止办理所有交易业务,交易业务移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在2016年12月底前发布有关业务停办和业务移交等内容的通知。其余7个县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并按照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进场项目、统一规则体系、统一电子交易系统、统一评标(评审)专家库、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业务培训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妥善安置人员。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撤销后,其工作人员原则上由鼎城区自行消化,妥善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制定方案,从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现有工作人员中择优选调部分人员。
(三)加强收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层级整合后,按照“谁提供服务,谁收取费用”的原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统一缴入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整合信息平台
(一)明确信息发布平台。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保密的信息外,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全市范围内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唯一指定网站,统一发布全市所有的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资料、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情况等信息。
(二)做好信息平台对接。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和电子身份认证平台,做好信息平台对接工作。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与相应行政监督部门电子交易和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发挥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枢纽作用,通过连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整合共享市场信息和监管信息。对市场主体通过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实现登记注册共享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
(三)推进信息公开共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行好信息公开职能,依法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实现行政监管部门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并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用共享。
四、整合评审专家库
规范使用全省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市县两级不得新建各类评标(评审)专家库,原市级专家库在库专家符合省级评标(评审)专家资格要求的,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整理上报。8个区县市仍在使用的各类评标(评审)专家库,要在2016年底前停止使用,在库专家符合省级评标(评审)专家资格要求的,由县级发改和财政部门整理推荐至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评标或评审时,专家应在交易中心评审专家随机抽取终端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专家。
五、创新监管体制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市县两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场内交易的全过程管理,规范、强化各方主体在场内交易活动的行为规范,建立评委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场内交易行为考核评价机制。健全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腐败案件。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平台运行的审计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平台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和人员自律机制。
六、强化实施保障
市人民政府将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模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防止权力滥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措施。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湘政办发〔2015〕95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清理整合工作完成前,要保障原交易市场正常履行职能,实现平稳过渡。
七、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项要求,确保政令畅通。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整合完成前人事冻结,只出不进;涉及移交财、物的,要如实移交,不得弄虚作假、漏报瞒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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