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市和部分管理区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标准的通知
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财政局,西湖区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缓解交易场地紧张问题,我局决定对现行县市和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现行县市和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政府采购项目进场标准由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调整为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二、在本通知发文之日以前已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项目,按原确定的开评标地点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三、各县市和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所属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的监管,依法对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此次进场交易标准调整后,县市和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政府采购项目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而拒不进场交易或规避进场交易的,我局将通报批评并报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追究相关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
常德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常德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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