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我市工业项目(代建项目)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和试行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
常发改法规【2020】490号
各区县(市)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推行工业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和试行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20〕171号)、《常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常公管委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业项目(代建项目)招投标活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优化我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含代建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试行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自2020年10月28日起,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代建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场地预定、交易信息发布、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或担保的递交、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的打印应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全部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平台完成,不再受理线下招标项目。积极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减少交易现场人员聚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二、积极推进远程异地评标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0〕686号)文件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由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文件备案时予以明确:
1.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
2.以市(州)为单元,本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的;
3.行政监督部门认定需要远程异地评标的其他项目。
三、全面试行工业项目(代建项目)标准招标文件范本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我省工业项目标准设备(材料)采购、标准服务、标准施工、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等4个招标文件范本,并规定了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标法Ι、综合评标法Ⅱ。从2020年10月28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服务(含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施工等及项目的代建必须采用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编制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用相应的评标办法。具体文本可登陆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
四、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各区县(市)发改局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一是要建立与电子招投标模式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和措施,防止招标文件出现量身定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情况出现;二是要优化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各区县(市)发改局要及时组织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招投标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招投标交易各方熟悉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适应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需要。
六、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
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区县(市)发改局要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和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交易规则、评标办法、政策等业务方面的解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系统操作方面的解释。各方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确保我市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科 李弘,联系电话:7256246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余丹,联系电话:7256317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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