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我市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常发改法规[2021]243号
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常德经开区园区发展中心、常德高新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版>的通知》(常政发〔2021]4号)和市专治办《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广电子招投标范围。自2020年11月,我市在工业项目、代建项目中推行电子化招投标以来,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消除全流程电子化的盲点、断点、堵点,扭转电子和纸质招投标双轨并行的局面,进一步扩大电子招投标范围,要求全市发改部门监督或兜底的项目能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的均应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
二、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为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提升招投标监管服务质量,简化交易环节,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推行“不见面”开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三、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大力推广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相关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各区县(市)发改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完善与电子招投标模式相适应的监督机制和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以各种形式或理由规避公开招标和规避电子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各区县(市)发改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勇于创新,积极推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交流,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
六、开展业务培训宣传。各区县(市)发改部门要做好对市场主体的培训、宣传与服务工作,确保市场主体熟悉交易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实施操作,适应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需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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