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工业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工业项目招标活动,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湖南省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版)》等规定,现就我市工业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到依法必须招标限额的工业项目必须进场交易
根据16号令规定,工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即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限额标准以下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进场交易
为节约行政成本和交易资源,未达到16号令限额标准的,原则上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确需进场交易的,需报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场交易。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